南平农校关于组织开展市级公开课观摩教学的通知

教研室 2016-03-21 4832

       根据《福建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闽人社文〔2014〕267号)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闽教人〔2014〕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加高级讲师以上职称评审的教师须在县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示范课。因此我校决定举办公开课观摩教学,请近两年需要评高级职称的教师在周三(3月23日)前到教研室黄丽娟老师处报名,届时聘请南平市教育局职成教研室有关领导和专家莅临指导。开课时间初定于四月中旬。

教研室   
201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