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南平市委要求拟在有条件的企事业及科研院所成立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经学校研究,我校拟准备筹建申报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二、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条件及待遇要求
(一)选派条件:
1. 在职教职员工以中、高级职称为主;
2. 选派专业以种(养)殖专业、食品加工专业、旅游电子商务专业教师为主;
3. 实行双向选择,工作责任心强,精通业务,有奉献精神,在自愿报名基础上经学校推荐选送10名左右。
(二)下派要求和待遇
1. 下派人员每年下乡服务不能少于6次;
2. 下派人员可以算下企业锻炼和下乡实践,下派周期两年(兼职不脱岗),每年需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3. 下派人员在完成校内本职工作前提下在量化考核中算满额超工作量;
4. 下派人员差旅费由学校按相关规定报销;
5. 下派人员工作出色,有拿到项目或获县市表彰的,学校也给予同等奖励。
(有报名的人员在7月13日前到刘瑞壁副校长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