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习话】
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引导广大教师继承发扬老一辈教育工作者“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2021年3月6日,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
【典型案例】
教育系统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
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小学教师孙某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问题。2022年3月,群众举报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小学教师孙某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在校外艺术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经调查核实,教师孙某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于每周日在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兼职,违规获取报酬。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上高县教体局给予教师孙某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2022年度各项工作评优评先资格、警告处分等处理,并收缴其违规兼职所得报酬。
(摘自江西省教育厅网站)
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城关小学临时聘用教师李某有偿代课问题。2020年7月20日,李某在商南县城关小学二年级(6)班教学群中发布暑假辅导招生信息,共招收了20名学生;2021年3月开始,又招收10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商南县科教体局对商南县城关小学领导班子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该校立即组织开展违规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并在全县通报批评。李某已被解除聘任合同,并清退了补课费用。
(摘自陕西省教育厅网站)
榆林市靖边县第二小学教师冯某、第八小学教师白某在课堂讲授违规教辅资料问题。2020年3月至5月,冯某、白某虽未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或家长购买额外教辅资料,但在课堂和辅导课上对违规教辅资料进行了解答、辅导,违反了“非目录”内教辅资料不得进入课堂的相关规定。靖边县教育局责令冯某作出书面检查,在靖边县第二小学校内通报批评,并在该学期内不得参与评优树模。白某2020年度师德考评被定为C级,取消该年度参与评模选优及职称晋级资格。
(摘自陕西省教育厅网站)
纪法链接: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教师有下列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按以下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未经学校批准同意擅自离岗,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
的兼职兼薪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八)组织、诱导、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参与、协助培训机构招生,向培训机构泄露学生信息,情节较轻
的,给予其他处理或警告;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
【警示视频链接】
“园丁”变“蛀虫”,教训太沉痛!https://mp.weixin.qq.com/s/Im18ARyigqe-kVTDZ1DwYw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